欢迎访问临沂市检验检测中心网站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动态 >> 正文

重要提醒!国家强制管理计量器具目录调整了

2020-10-29 16:31:12  点击:[]

广大使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企业用户注意了,国家强制管理计量器具目录调整了!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0年第42号文《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举措,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重新进行了优化调整。临沂市检验检测中心将按照调整后的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实施强制检定工作。企业用户请根据调整后的目录在中国电子质量监督网站申报预约检定。

一、自2020年10月26日起,临沂市检验检测中心将根据本单位开展项目资质能力,对列入《目录》且监管方式为“强制检定”和“型式批准、强制检定”使用中的工作计量器具实施强制检定。《目录》外的其他工作计量器具不再实行强制检定,使用者可自行选择非强制检定或者校准的方式,保证量值准确。

二、自2020年10月26日起,临沂市检验检测中心对不在《目录》强制检定范围内的工作计量器具,已经受理但尚未完成检定的,将继续完成检定工作。

三、提醒广大企业注意,根据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结构特点和使用状况,强制检定采取以下两种方式:

1.只做首次强制检定。按实施方式分为:只做首次强制检定,失准报废;只做首次强制检定,限期使用,到期轮换。

2.进行周期检定。

四、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由相应的检定规程确定。凡计量检定规程规定的检定周期做了修订的,应以修订后的检定规程为准。其中,电动汽车充电桩延期至2023年1月1日起实行强制检定。

五、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强检方式、强检范围及说明请见《目录》。

附件: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

上一条:发挥计量检校职能 服务冬季供暖工作

下一条:市检验检测中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意识形态和弘扬沂蒙精神专题学习

关闭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