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8日,沂水县城区某加油站被消费者举报加油量不足。沂水县检验检测中心接到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的投诉后,立即赶赴现场进行仲裁检定,及时化解了矛盾纠纷。

加油站现场,县中心流量与医学计量检定室工作人员先查看了加油机检定有效期及铅封,确定该加油机电脑主板、流量计、编码器三处的铅封均完整无破损,且加油机在有效检定周期内。然后计量检定人员使用100升标准金属量器对被投诉加油站的加油机进行了检定,该台加油枪示值误差为+0.1%,确认该加油机计量误差符合JJG443-2015《燃油加油机检定规程》中规定的加油机最大允许误差±0.30%,不存在计量失准情况。
面对消费者的困惑,计量检定人员解释到,根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18296—2001《汽车燃油箱安全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中的规定,汽车燃油箱的额定容量应控制在燃油箱最大液体容量的95%,因此,不能单纯以油箱容量来推算加油机计量是否准确。面对检定结果和专业解释,投诉消费者与加油站表示接受,矛盾纠纷得到化解。
计量检定人员同时提醒,夏季即将到来,高温天气下油品容易膨胀,过量加油容易引起油箱溢油,从而引发其他安全事故,在此温馨提醒广大车主,加油的时候一定要严格控制在规定容量之下,切莫图省事加过量引发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