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经临沂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核准,我单位办理了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内容如下:
一、变更前:
1、宗旨和业务范围:(一)承担政府检验检测任务。负责市级质量监督抽查、质量风险监测和评价的检验检测工作。(二)负责全市计量检定技术工作。(三)接受上级委托和受有关部门、社会组织、法人和公民委托开展检验检测工作。(四)开展质量技术和质量基础的科学研究及推广应用。(五)协调和指导全市检验检测工作。(六)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代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法人:朱峰华
二、变更后:
1、宗旨和业务范围:承担政府检验检测任务。承担国家、省下达的各类检验检测工作任务。承担市级质量监督抽査、质量风险监测和评价的检验检测工作. 负责全市计量检定技术工作。接受上级委托和受有关部门、社会组织、法人和公民委托开展检验检测工作。开展质量技术和质量基础的 科学研究及推广应用。协调和指导全市检验检测工作。承担相关行业和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法人:刘爱友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