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检验检测人员资质认定法律法规相关方面知识的了解,2月2日,市检验检测中心质检组织开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培训活动,质检所全体职工们参加培训。
培训会上,吴乐章重点围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39号令)逐项对“四种不实检验检测情形、五种虚假检验检测情形”等相关内容进行了解读,结合2021年国家级监督检查实际案例,对我所检测人员如何规范检验行为、规避风险进行了详细讲解,并强调我所人员严禁出具虚假报告和不实报告,这是必须严守的行业底线。会上,还对《山东省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进行了学习。
此次培训,进一步提升了职工们法律法规方面的意识,对坚定不移守好安全发展底线,促进质量管理体系规范运行具有重要作用。下一步,质检所将不断持续改进和自我完善,充分有效地实施质量监督,形成科学良好的质量管理体系,提高机构整体的管理质量和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