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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604143941/jyjczx/2026-0000001  发布机构  临沂市检验检测中心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6-01-23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检验检测中心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临沂市检验检测中心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6-01-23   作者: 点击数: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省、市对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公众如需要进一步了解相关信息,请与临沂市检验检测中心政务公开受理机构联系(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武汉路与蒙河路交汇处临沂市检验检测中心;邮编:276000;电话:0539-7739111,传真号码:0539-7739020,电子邮箱:jyjczxbgs@ly.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市检验检测中心加(以下简称“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党建引领,以“检验检测服务标准提升年”活动为抓手,对标学标,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中心坚持以门户网站为主要渠道,合理利用“两微一条”等多种新媒体宣传平台,主动向社会公开检验检测工作信息。2025年,中心围绕创新创优、业务工作、党建群团等多个方面在门户网站、“两微一条”等新媒体平台单平台主动公开信息200余条,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中心开通在线和信函两种依申请公开渠道,网站设立依申请公开栏目,公开受理机构名称、通讯地址、邮编及电子邮箱等信息。2025年,中心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7件,与去年相比增加5件,其中3件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中心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其余4件均按要求全部按时办结,未出现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被撤销或败诉等请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工作实际,中心进一步细化信息发布流程,安排专人对中心门户网站、“两微一条”、视频号、抖音号等进行维护和管理,信息发布严格遵循“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拟公开的信息严格审查,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可公开,做到上网信息必审核、不审核信息不上网。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中心坚持把临沂市人民政府网站和临沂市检验检测中心门户网站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主阵地,开设“临沂检验检测工作”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号等媒体平台,做到一条信息多渠道报送、多板块刊登;及时更新临沂市依申请公开一体化管理平台信息,归档相关申请栏目,不断提升公开实效。

(五)监督保障情况

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并配备一名工作人员为政务公开专职人员。参加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依托临沂市检验检测中心大讲堂组织举办信息宣传、政务公开等工作培训班。积极开展政府开放日、实验室开放日等活动,让社区居民、学校学生、“两代表一委员”走进实验室、近距离深入了解检验检测工作的同时,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发件数

本年度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

0

0

0

0

0

3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中心在政务公开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

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一是网站建设、信息公开等方面需要进一步优化,二是政务公开工作业务水平需要进一步加强。下一步,中心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根据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围绕检验检测重点工作,强化网站设置和信息公开力度,推动信息公开更透明、更便民、更利民;二是进一步加强工作规范化建设,积极组织、参加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学习相关规章制度,切实提升信息公开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收费情况。

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的收费标准,2025年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5年,中心对照《2025年临沂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中心工作实际,不断细化工作措施,遵循“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加强相关基础工作;强化门户网站“主阵地”建设,积极查漏补缺,完善门户网站和依申请公开一体化管理平台栏目信息;推进网站优质规范发展,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健康发展;强化依申请公开办理质效,耐心与申请人沟通,明确申请人诉求,多种举措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三)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中心设置建议提案专栏,及时并全文公开对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答复及总体办理情况。2025年,中心全年共分办政协提案1件、协办人大建议1件。建议办结率为100%,办结类型为A。

(四)在政务公开方面的创新情况。

结合中心工作特点,强化检验检测能力阳光公示,公开资质认定证书、检测范围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升检验检测机构公信力。

  
已是首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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