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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604143941/jyjczx/2024-0000011  发布机构  临沂市检验检测中心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4-01-29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检验检测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临沂市检验检测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29   作者: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省、市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编制并发布临沂市检验检测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临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临沂市检验检测中心门户网站查阅或下载。公众如需要进一步了解相关信息,请与临沂市检验检测中心政务公开受理机构联系(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武汉路与蒙河路交汇处临沂市检验检测中心;邮编:276000;电话:0539-7739111,传真号码:0539-7739020,电子邮箱:jyjczxbgs@ly.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临沂市检验检测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及群众关心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以检验检测优质服务提升为主线,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中心严格按照《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要求,以《2023年临沂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为重点,以群众易得到、易获取、易理解为目标,主动公开规划计划、工作动态,部门预决算等信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基本目录、公开指南、对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答复及总体办理情况等信息,并以参与市政府组织的新闻发布会等形式主动公开中心工作成效。2023年,中心围绕业务工作、党建群团等多个方面,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号等平台,主动公开信息670余条,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依法依规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

坚持以中心“便民、服务、高效”为原则,开通在线和信函两种依申请公开渠道,并在网站设立依申请公开栏,同时公开受理机构名称、通讯地址、邮编及电子邮箱等信息。

2023年,中心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件并按时办结。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0件、行政诉讼案件0件。

(三)强化政府信息管理

中心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及时调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认真梳理各项工作并抓好任务落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政务公开工作安排,调整补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推进。严格遵循“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审查,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可公开,有力推动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开展。

(四)强化网站及新媒体平台管理

中心以制度为抓手,制定平台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网站及平台的管理,坚持把市政府和中心门户网站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主平台,按照网站建设相关要求,及时对网站栏目设置进行优化,对网站内容进行更新。同时坚持一条信息多渠道报送、多板块刊登的原则,以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补充,持续做好自建网站、新媒体平台等的建设及日常管理工作。

(五)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

强化组织领导,调整充实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设置政务公开工作专职人员;压实工作责任,明确各科室、单位工作任务职责和工作要求,引导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强化培训,按照制定的培训计划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查漏补缺,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水平和工作能力。积极组织实验室开放日等活动,让市民近距离监督检验检测工作,以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切实提高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发件数

本年度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中心在政务公开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和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信息存在表述不规范等现象。

今后,中心将以问题导向,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一是以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为抓手,以培促强,进一步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二是强化工作经验和做法沟通交流,共同进步;三是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信息审核力度,发现问题及时修改 ,切实提高业务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3年,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3年,临沂市检验检测中心对照《临沂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制定了《临沂市检验检测中心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和《临沂市检验检测中心2023年度政务公开培训计划》,遵循“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公开制度,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强化门户网站“主阵地”建设,全面做好主动公开的同时,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扎实开展。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中心共承办并办结人大代表建议2件,所有建议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办理回复率100%。

  
已是首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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